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脑功能医生的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招聘脑功能医生1名。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8:00--17:00。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资格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附件: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7年8月17日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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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录取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驾驶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考试、体检,已确定拟聘用徐国盛,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有疑问或投诉意见,联系电话:85397778、85397787。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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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录取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绍兴市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考试、体检,已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下:财务收费:周钰炜康复治疗:蔡宝文心理咨询:顾轶男药剂:沈金辉护理:陈舒兰、余锋、沈倍瑕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25日—7月31日)。如有疑问或投诉意见,联系电话:85397778、85397770。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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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招聘驾驶员1名。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机动车B1或B2以上驾照资格,5年以上驾龄,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3.绍兴市户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00--17:00。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7年8月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7年7月24日附件: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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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及要求1、心理咨询工作人员1名,要求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备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18日8:00—17:00。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附件:绍兴市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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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及要求1、财务收费人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上岗证,全日制财会相关专业毕业。2、男病区康复治疗师1名,要求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康复治疗相关专业毕业生。3、药剂人员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药学专业毕业生(医学、药学类院校)。4、护士3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包括3+2类高职)。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18日8:00—17:00。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7年7月10日附件: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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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急救车驾驶员1名。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机动车B1或B2以上驾照资格,5年以上驾龄,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3.绍兴市户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23日8:00--17:00。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7年5月2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7年5月10日附件: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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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的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招聘针灸科编外护理人员1名。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2016年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3、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8:00--17:00。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笔试和面试,由医院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咨询师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附件: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6年7月26日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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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合同制临床心理咨询人员1名。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英语六级,心理咨询师三级或以上;3、绍兴市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8:00--17:00。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6年7月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笔试和面试,由医院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咨询师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6年6月28日
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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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财务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考试、体检,已确定拟聘用人员蒋哲。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4月21日—4月27日)。如有疑问或投诉意见,请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5397770,85397778。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6年4月21日
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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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招聘编外财务收费人员1名。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上岗证;3.绍兴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自2016年4月5日起到2016年4月6日17时止。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6年4月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由医院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拟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岗,试岗期间能适应岗位工作,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六个月为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上岗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附件: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6年3月23日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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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西药剂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考试、体检,已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5年9月1日—9月5日)。如有疑问或投诉意见,请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5397770,85397778。附件:2015年市七院西药剂编外招聘公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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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就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第三次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绍兴市7家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第三次面向社会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7名(26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5.户籍不限。三、招聘方法和步骤本次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由各招聘单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实施如下: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5年7月14日,应聘人员可直接去人或通过投递等方式向招聘单位预报名,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7月15日前后(具体日期由各招聘单位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届时应聘人员本人须到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如应聘人员现为绍兴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2.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在2015年7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考试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但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3.体检。体检医院由市卫生计生委指定,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安排,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要求于7月25日前完成。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5.聘用。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报考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四、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相一致。2.需规培的人员聘用上岗后,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聘用期限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第一、二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4.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87号),招聘录用的本市外的50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60万元购租房补贴或申购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博士学位人员或本市外的45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35万元购租房补贴;招聘录用的全国重点大学(指985、211院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5万安家补贴,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5.招聘单位简介请到http://www.sxws.gov.cn/网上查询。本公告同时在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绍兴人才网、绍兴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6.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绍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0575-88228816绍兴市立医院人事科:0575-88055607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5-85206822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0575-88619906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75-88137233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卫生院办公室:0575-88756599附件: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7月2日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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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绍兴市卫生计生委决定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新增工作人员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绍兴市15家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31个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二、报考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如有年龄限制的,计算时间统一为:30周岁以下应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应为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应为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三、招聘方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入http://www.sxws.gov.cn/)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或多单位合并招考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栏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后送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2015年7月12日9时起到2015年7月14日17时止。2.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对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同时还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生需携带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如应聘人员现为绍兴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5日(周三)8:30—16:30。逾期视作放弃。地点: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绍兴市城东经济开发区五泄路172号)。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卫生计生委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和确认的无效。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笔试每人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3.网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7月19日9时至17时进入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内容,如有差错,请于7月20日上午10时前到绍兴市卫生计生委政治处更正。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人及以上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外)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不能开考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二)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下午14:30—16:00。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7月22日左右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本次招考根据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考参考人员平均成绩,设最低分数线(含最低分数),其中执业医师类不低于55分,药剂类不低于50分,医技类不低于50分,护士类不低于45分。如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合并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该岗位所推出的招聘单位及相应岗位,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择岗,则不再进行递补。如因应聘人员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查看体检对象名单。(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市卫生计生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不再递补。(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五)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绍兴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其中绍兴市第五医院事业编制挂靠在绍兴市医学学会办公室),报考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原则上招录人员聘用期限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四、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2.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包括2015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第一、二批拟聘用人员)。3.部分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5年7月31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4.需规培的人员聘用上岗后,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7.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网上查询。本公告同时在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绍兴人才网、绍兴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8.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只支持IE浏览器,否则照片将无法上传;报名时请关闭网页拦截软件;填写验证码、身份证、邮编、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到涉及数字时请在输入法状态中使用半角状态输入;填写固定电话时请输入有区号的电话号码,例如057585555555;要求上传的照片请用近2年内免冠一寸照片,大小在500K内。9.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58、85080557;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62、85080561。附件: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7月2日
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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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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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附件: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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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通知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4名。二、报考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国家承认)、专业、资格(职称)业务能力(技能)以及年龄规定等(见附件2);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如有年龄要求的,为方便资格审查,计算时间统一为: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应为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应为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时间:自2014年5月21日起到2014年5月26日17时止。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3.资格审查。2014年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4.考试。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①文化知识考试占60%计入总分,医院委托第三方组织考试。②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占40%计入总分,由医院组织面试。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5.体检:原则上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6.聘用:原则上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拟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岗,试岗期间能适应岗位工作,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六个月为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四、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岗证、毕业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4年5月21日公开招聘编外计划附件
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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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生公告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就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生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绍兴市9家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计划招聘硕士、博士生10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5.户籍不限。三、招聘方法和步骤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1月15日,考生可直接去人或通过投递等方式向招聘单位预报名,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由各招聘单位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届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六级证书(改革后425分及以上的成绩证明材料)、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2.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在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2:1以上的比例进行考试,如达不到2:1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和拟聘用对象。但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3.体检。体检医院由市卫生局指定,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安排,费用由考生自理。要求于1月25日前完成。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5.聘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批准后,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力社保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四、注意事项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2.考生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相一致。3.部分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3年1月31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4.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中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http://www.sxws.gov.cn/网上查询。6.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考生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绍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0575-88228816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5-85206822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8055607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办公室:0575-85397770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0575-88619938绍兴市口腔医院办公室:0575-88551131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75-88137368附件: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招聘硕士、博士生计划表绍兴市卫生局2012年12月26日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招聘硕士、博士生计划表招考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年龄其他条件和要求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8名精神科医生3硕士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精神病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内科医生1硕士临床医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科医生1硕士临床医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射医生2硕士临床医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检验医生1硕士医学检验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说明:1、上述有年龄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为:30周岁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应为1978年1月1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应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上述表中的学历为报名的起点学历,含其以上学历。3、英语六级是指取得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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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医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需招聘脑功能室、放射科编外人员各一名,招聘方案如下:一、招聘岗位1、脑功能室医生1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放射科医生1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二、招聘条件1、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2、临床或影像(5年制)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院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大专及以上人员。3、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后出生)。三、岗位职责1、脑功能室医生(1)在科长领导下,具体实施对病员的脑电图、TCD等检查工作。(2)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努力缩小检查误差。(4)定期对检查仪器进行保养,如遇故障,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5)开展临床教学活动,搞好进修、学习人员的培训工作。(6)参加科内业务学习,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放射科医生(1)在科主任领导下,参加常规X线、CT、骨密度等各项工作,定期轮训。(2)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医疗仪器,避免差错事故。(3)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认真学习和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时总结经验。四、报名1、发布招聘信息。7月27至8月3日发布信息,报名人员于8月7日前持相关材料到医院党政办报名,由党政办资格审查。2、根据报名情况,8月10日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地点行政楼5楼会议室。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7:3计入总分,并进行体检。4、办公会议根据测试体检结果确定招聘人员。5、待遇:参照编外专业技术类人员有关待遇。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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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院精神科现需招聘临时护工1名,要求:1、60周岁以内;2、身体健康;3、能识字;4、富有爱心,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待遇面议。联系电话:0575-85397666联系人:阮老师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12-7-13
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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