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充分发挥“巾帼文明示范岗”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调动女职工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塑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形象。按照绍兴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的争创活动,现将具体的方案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绍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医院发展实际,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为主题,以提高妇女素质、推动妇女发展为目标,积极引导女职工爱岗敬业、文明从业、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医院的全面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也为绍兴的现代化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
组 长:陶云英
副组长:任雪英
成 员:阮 芳、张招琴、赵李平、陈 华、陈迪锋、吴桂红、蔡 靓、潘逸群、黄芦艳
下设“巾帼文明岗”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护理部,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执行指导、资料收集、信息发布、档案整理和评估迎检等。
三、创建目标
以医院妇女职工为创建主体,以基层班组及临床科室为活动阵地,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女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为主要目的,以满足广大患者和群众的基本需要为切入点,以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出发点,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提升活动,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优质服务,力争到年底创建成功1个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和1个系统“巾帼文明示范岗”,实现医院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
四、创建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科室为基本争创单位,各争创单位为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50%,且负责人岗位中必须有一名是女性。
(二)岗位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的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岗位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岗位成员遵纪守法,无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热心公益,融入社会。岗位成员要求素质高,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四)加强政治、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岗位成员需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积极上进,热爱学习,有自我提升意识,促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五)加强宣传,注重品牌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岗位成员具有大局意识,树立起服务好、口碑佳、信誉高的巾帼文明新形象,充分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风采,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创建步骤和要求
(一)创建动员阶段(2016年1月)。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分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动员符合文件要求的科室积极投身到“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2月-2016年10月)。本阶段是整个创建活动的重点突出阶段,按照方案整体部署,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落实工作职责,及时检查评比,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形势,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梳理汇总创建成果,整理资料、自查总结、查漏补缺、迎接检查,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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