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诊公告 |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国庆假期停诊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10月1日至10月7日国庆假期我院门诊科室停诊情况如下:1、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停诊安排如图:2、特殊病种审批节日期间不开展望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咨询电话:0575-85397901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09-30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一览表
各位患者朋友:为了进一步满足患者的就医需要,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提升就医体验,结合我院实际及目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院门诊安排告知如下:一、专家门诊(亚专科专家门诊):设在门诊二楼,由各相应专业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出诊,出诊时间详见专家门诊排班表。二、特需专家门诊:设在门诊二楼,由各相应专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正高职称专家出诊,出诊时间详见特需专家门诊排班表。三、特需心理咨询门诊:设在门诊三楼,由心理咨询师出诊,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出诊。四、普通专科门诊:1、精神科普通门诊:设在门诊一楼,由精神科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出诊,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出诊。2、老年精神科普通门诊:设在门诊一楼,由老年精神科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出诊,每周一、二、四、五、日上午出诊。3、心身科普通门诊:设在门诊三楼,由心身科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出诊,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出诊。4、内科普通门诊:设在门诊一楼,由内科专业(或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出诊,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出诊。5、营养咨询门诊:设在门诊三楼,由营养师出诊,每周二上午出诊。6、其他专科门诊出诊时间、地点不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医院方便门诊自2021年9月1日起暂时停止开放。五、残疾评定门诊:设在门诊二楼,由智力、精神残疾评定专家出诊,每周四全天出诊。六、司法鉴定科:设在门诊三楼,由司法鉴定专家出诊,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出诊。专家门诊一览表普通专科门诊一览表
2024-02-09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近期就医温馨提示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正常诊疗秩序,现将医院疫情防控举措调整如下:门诊、急诊、体检1.全程规范佩戴口罩;2.测量体温;3.出示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进入院区。如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由工作人员将引导您至独立诊区进一步诊治。住院部住院患者住院时,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核酸检测点本院门诊的核酸检测点仅面向本院就医患者、实行医疗管理如住院陪护人员等需要,并按规定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医院的愿检尽检点仍向社会面免费开放,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21:00。群众如有“愿检尽检”核酸检测需求的,可以就近前往离家最近的免费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2022-12-09
2022年国庆就医温馨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2022年10月1日—5日国庆假期门诊科室出诊情况如下:日期10.110.210.310.410.5精神科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心身科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内科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外科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出诊中医科出诊停诊出诊停诊出诊针灸科停诊出诊出诊出诊出诊妇科停诊出诊出诊停诊出诊耳鼻咽喉科停诊停诊出诊出诊停诊口腔科停诊停诊停诊停诊停诊皮肤科停诊停诊停诊停诊停诊专家门诊按排班出诊,急诊照常。驾驶员体检、特殊病种审批、评残及鉴定门诊假日期间不开展,望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咨询电话:85397901。
2022-09-30
重要通知(方便门诊停诊公告)
各位市民: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即日起方便门诊继续停止开放,请互相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2年8月18日
2022-08-18
应对高温酷暑!绍兴市级医院开设夜间门诊
绍兴连日高温,为方便广大市民就诊,从今天起,绍兴市级医院开设夜间门诊,具体如下:此外,市卫生健康委呼吁广大市民普通疾病至夜门诊就诊,急诊可选择就近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提醒广大市民避免在高温高湿环境中长时间劳作、运动,在户外要注意防晒,日常多补充水分,一旦出现头晕、乏力、呕吐等不适症状,要尽快就医。在家的老人也要格外当心,保持家中通风,避免湿热,适当降温,谨防中暑。
2022-07-16
我院开设中医精神科门诊
为有效补充精神心身疾病的治疗手段,拓展医院业务,为患者提供更多的诊疗选择,我院于2022年6月21日起开设中医精神科门诊。一、门诊时间周一至周五二、门诊地点门诊二楼国医馆三、预约方式预约途径:可通过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114/12580、健康绍兴APP或医院门诊服务中心、自助机、门诊诊间预约。预约时间:提前10天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提前7天同步向电话、网站、手机端、自助机与医院门诊服务中心等预约渠道开放。咨询电话:0575-85397901四、出诊医生:
2022-06-20
我院夜间特需心理门诊开启了
为了最大程度满足患者夜间心理咨询需求,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我院自2022年6月13日起开设夜间特需心理门诊。一、夜间门诊科室:特需心理门诊二、夜门诊时间:周一、周四晚上:17:30-20:30三、夜门诊地点:门诊大厅1楼(门诊药房旁)四、预约方式:预约途径:可通过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114/12580、健康绍兴APP或医院门诊服务中心、自助机、门诊诊间预约。预约时间:提前10天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提前7天同步向电话、网站、手机端、自助机与医院门诊服务中心等预约渠道开放。咨询电话:0575-85397901五、出诊专家:收费标准:正高:600元/45分钟,副高:500元/45分钟,主治:300元/45分钟。
2022-06-08
6月10日驾驶员体检暂停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6月10日我院驾驶员体检服务暂停一天,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办
2022-06-07
2022年春节就医温馨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2年春节诊疗工作安排如下:一、春节期间我院普通精神科、心身科照常出诊,急诊内科、急诊外科、急诊精神科24小时开放;二、1月31日-2月2日(除夕至正月初二)精神心理科专家门诊、亚专科专家门诊、特需专家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停诊,2月3日(初三)起恢复;三、1月31日-2月6日(除夕至正月初六)口腔科、妇科、中医科、针灸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驾驶员体检、评残门诊、司法鉴定、营养门诊等门诊停诊,特殊病种审批暂停,2月7日(正月初七)起恢复。具体出诊信息请详询门诊服务中心(电话:0575-85397901)。望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022-01-30
重要通知|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暂停相关门诊
尊敬的市民朋友: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绍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即日起,按照“非紧急不收治、非必须不入院”的要求,我院暂停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评残门诊等专科门诊与各类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暂停内镜检查和其它非紧急医疗行为。开设普通门诊,限制普通门诊流量,实行实名制预约就诊,加强流行病学史询问及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急诊精神科、急诊内科与急诊外科24小时开放。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1年12月10日
2021-12-10
不怕吃错药,药学门诊免费为您提供专业的药学咨询服务
为加快药学服务转型,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自10月份起,我院药学门诊由原来的医师药师联合门诊模式改为药师独立门诊,为患者提供一对一的、个体化的药学服务与用药指导,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面对面的免费精准药学服务。门诊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8:00-11:30门诊地点:门诊一楼药房旁门诊服务内容:1.药物治疗评估:建立患者信息档案、评估药物治疗情况与药物不良反应等。2.为患者制定个人用药记录:整理目前用药,制作个人药物记录表,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等,方便患者居家用药管理,再次就医时可以向其他医务人员提供用药信息。3.提出药物治疗的干预方案:针对患者目前药物治疗存在的问题、需要调整的生活方式或饮食习惯等,进行适当的干预,如药物重整、生活方式调整或饮食教育的建议,必要时与患者的主诊医师沟通进行药物治疗的干预。4.提供个体化用药指导:增强患者对药物的了解,并且使其能够正确使用药物。5.解答患者关于用药的提问。6.建立随访档案:跟进药物治疗情况,预约药学门诊复诊。
2021-10-01
2021年国庆就医温馨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2021年10月1日—7日国庆假期门诊科室出诊情况如下:专家门诊按排班出诊,急诊照常。驾驶员体检、特殊病种审批、社区防治门诊、评残及鉴定门诊假日期间不开展,望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咨询电话:85397901。
2021-09-24
方便门诊暂时停止开放
各位市民朋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021年9月1日起方便门诊暂时停止开放,感谢您的理解!
2021-08-27
患者就诊告知书
一、请您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医务人员出示健康码(或通行证)、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后有序进入医院。二、我院发热门诊目前由于施工暂时停诊,如果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1.发热(37.3℃及以上)、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黄码、红码人员;2.14天内去过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3.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4.14天内有境外旅游史或居住史,或接触境外返回的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患者。三、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建议您提前预约、错时就诊,候诊时请注意戴好口罩、隔位就座,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一人一诊室就诊。
2021-08-03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1.所有来院人员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绿色健康码(或通行证)和绿色行程卡,方可进入院区。请主动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2.我院发热门诊目前由于施工暂时停诊,如果您出现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佩戴好口罩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建议您提前预约、错时就诊,候诊时请注意戴好口罩、隔位就座,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4.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非必要不探视,有中高风险地区流行病学史的家属禁止探视,提倡使用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联系。患者需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绿色行程卡方可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期间,患者不得擅自离开医院。5.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如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实行“一人一证,人证合一,专人专用”,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配合病区管理工作,规范佩戴口罩、持“健康码”绿码、流行病学史阴性、体温正常、无发热及呼吸道等症状,并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绿色行程卡,方可允许进入住院病区。如陪护人员出现体温≥37.3℃、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停止陪护,并到医院定点诊室就诊。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不串访其他病房,不聚集聊天。外出检查等需进出病区,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登记工作,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复测。6.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外省,尽量不出市。如确需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不邀请外省人员来绍。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返绍来绍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7.请广大市民加强自我防护,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与人接触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减少到密闭空间、场所;外出就餐,倡导分餐;避免多人聚餐,尽量缩短就餐时间;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勺公筷。8、请广大市民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2021-08-02
6月9日、6月10日驾驶员体检暂停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6月9日、6月10日我院驾驶员体检服务暂停两天,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办
2021-06-07
6月7日驾驶员体检暂停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6月7日我院驾驶员体检服务暂停一天,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办
2021-06-03
精神科特需专家门诊一览表
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标准(含挂号费及诊查费):每人次50元。预约电话:0575-85397901
2021-04-23
2021年五一假期就医温馨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2021年“五一”假期我院门诊科室停诊情况如下:中医科、妇科5月1日-2日停诊,针灸科5月1日-3日停诊,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5月1日-5日停诊。急诊照常,其它按原门诊工作安排不变。驾驶员体检、特殊病种审批、评残门诊、司法鉴定假日期间不开展,望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咨询电话:85397901。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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