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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行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26-02-13     新闻来源: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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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Y-2026CG-0106

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行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0,1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240000.00

主要内容:医疗法律顾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180000.00

主要内容:行政法律顾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标项2,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①现场获取: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2室;

②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2室;收件人:魏世钰,联系方式:19857408431。

③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室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14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采用以下方式:

1.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405-2室,接收人:魏世钰,联系方式:19857408431。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823978940@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在途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未能按时签收邮寄包裹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其他情况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开标室。

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

1.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若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海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78

质疑联系人:唐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9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静丽、魏世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09660、19857408431

质疑联系人:杜磊             

质疑联系方式:13065779166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      

传真:/      

联系人 :任雪英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397800

招标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行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docx

招标文件(2.13定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行政法律顾问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