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00263010110000075-ZJXSC-2026-184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0主要内容:简要规格描述、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14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应特别注意CA锁有效性,CA锁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锁的证书Key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锁,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胜利西路12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惠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28质疑联系人:唐亮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977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雨欣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57563851质疑联系人:孙莉质疑联系方式:0575-8897663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传真:0575-85209697联系人:张婷婷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招标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docx公平竞争自查表(经颅磁刺激仪).pdf招标文件(定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docx
2026-07-08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00263010110000070-ZJXSC-2026-183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00.00最高限价(元):95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5000.00主要内容:简要规格描述、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应特别注意CA锁有效性,CA锁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锁的证书Key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锁,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胜利西路12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惠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28质疑联系人:唐亮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977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娄佳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76873230质疑联系人:孙莉质疑联系方式:0575-8897663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传真:0575-85209697联系人:张婷婷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招标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docx公平性审查表(肺功能测定系统).pdf招标文件(定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docx
2026-07-08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耗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二、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耗材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ZJFY-20267005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2日七、定标日期:2026年7月3日八、中标/成交结果:九、废标结果:十、评审小组名单:娄坚江、陈将南、吴敏解、王洪伟、凌迎春(采购人代表)十一、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项目联系人(询问):唐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328号绍兴医疗器械科创园(平江片区)B栋2楼2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伟、黄林承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435067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联系人:任雪英联系电话:0575-85397800
2026-07-08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试剂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二、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试剂采购项目三、采购编号:SXHY-2026CG-0520四、采购代理机构: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定标日期:2026年07月03日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2日七、中标/成交结果:八、废标结果:九、评审小组名单:姚新琴、陈理、柳红梅、吕秋琼、陈洁(采购人代表)十、其它: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联系人:唐亮联系电话:0575-85397715代理机构: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联系人:许静丽、杜磊联系电话:15068509660监督部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联系人:任雪英联系电话:0575-85397800
2026-07-08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老年精神科(原重症精神科)设备带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一、调研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一)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218设备科办公室。(三)要求:现场踏勘并报价,现场写承诺书。(四)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75-85397728。二、信息发布网站:https://www.sxdqyy.com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老年精神科(原重症精神科)设备带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docx
2026-07-08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项目确标结果公示
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官网公开询价,按价格最低供应商确定中标单位,现公示如下: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报价6200元,为最低报价,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7月8日
2026-07-08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身型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身型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一、意见征询编号:330600263010110000076-SXJHCG-2026-N0115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1、意见递交时间:2026-07-0917:00之前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以下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杨华英,18888705730)(可邮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并与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意见建议。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联系人:林佳囡5、联系电话:182580442716、联系邮箱:1422205601@qq.com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五、注意事项: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联系人:沈惠强,联系电话:0575-85397728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7月06日需求公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身型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docx
2026-07-06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院报印刷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注:具体数量按照下单量供应。一、询价内容相关信息(一)预算上限总价: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二)服务要求:排版加印刷,印刷前需提交样稿审核。(三)成交方式:最低价中标。二、截止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一)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绍兴市区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517党建办。(三)接收人:陈晓莹,联系电话:0575-85397787。(四)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在本次政采云框架协议内的供应商。(五)需提供以下资料:携带样品报刊一份、营业执照、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文件需放置于全密封的文件袋中,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三、信息发布网站:https://www.sxdqyy.com/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院报印刷项目市场询价公告(2).doc
2026-07-03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一、意见征询编号:330600263010110000075-ZJXSC-2026-184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1、意见递交时间:2026-07-0517:00之前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以下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政府采购部,王雨欣,17757563851)(可邮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并与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意见建议。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联系人:王雨欣5、联系电话:177575638516、联系邮箱:2208279053@qq.com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五、注意事项: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联系人:沈惠强,联系电话:0575-85397728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7月02日需求公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docx招标文件(公示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docx
2026-07-03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上半年试剂耗材省标项目确标报名公告
按照我院临床科室试剂耗材需求,对以下试剂耗材进行确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一、报名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日期: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报名方式:请有意向供应商填写附件表格并发送至sxqysbk@126.com。二、其它事项:1.报名公司需照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应电子版佐证材料(包含两定平台省标项目及供货商配送资格截图、产品注册证、售后服务方案、说明书、相关特殊需求的佐证材料等)三、信息发布网站:https://www.sxdqyy.com/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上半年试剂耗材省标项目确标报名公告.doc
2026-07-02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1、意见递交时间:2026-7-417:00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以下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政府采购部,娄佳琴,13376873230)(可邮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并与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意见建议。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联系人:娄佳琴5、联系电话:133768732306、联系邮箱:1060603016@qq.com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五、注意事项: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联系人:沈惠强,联系电话:0575-85397728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7月01日需求公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docx招标文件(公示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测定系统采购项目.docx
2026-07-01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项目询价公告
序号会计、审计服务预算上限价(元)备注1财务年报审计服务8000一、询价内容相关信息(一)预算上限价: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二)服务内容:完成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财务年报审计项目,出具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告。(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8月7日(四)成交方式: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价法)。二、截止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绍兴市区胜利西路1234号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517党建办公室。(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属于《绍兴市财政局关于确定2026-2027年度绍兴市会计、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的通知》(绍市财采监字〔2026〕3号)、《关于确定2026-2027年度绍兴市会计、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的补充通知》(绍市财采监字〔2026〕5号)的入围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上显示。(四)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文件需放置于全密封的文件袋中,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五)接收人:陈晓莹,联系电话:85397787。三、信息发布网站:https://www.sxdqyy.com/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询价公告20260630.doc
2026-07-01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院内比价公告
按照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需求,对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采购询价公告采购,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2.项目预算上限价:85000元3.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中评分最高者中标。4.项目概况:详见附件5.项目参数:详见附件。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5日17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422保卫科办公室四、投标文件(1)报价须带文件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及社保证明;③报价单(附件一);④中小企业声明函;⑤符合采购要求文件的说明。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密封后送达,密封袋表面必须标注此项目名称并盖章,资格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商务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接受邮寄方式,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5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①现场送达: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422保卫科办公室;②邮寄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422保卫科办公室;接收人:朱雪红,联系电话:85397933手机:13004619937五、中标通知中标公司会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07月01日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院内比价公告.docx1、附件一: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docx2、附件二:询价价格表.docx
2026-07-01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耗材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二、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耗材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ZJFY-20267005四、原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2日五、更正理由:采购人要求六、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七、其他事项:本更正公告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项目联系人(询问):唐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328号绍兴医疗器械科创园(平江片区)B栋2楼2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伟、黄林承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4350673、监督部门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联系人:任雪英联系方式:0575-85397800更正公告.doc招标文件审定稿(更改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耗材采购项目.doc
2026-06-29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2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00263010110000059-HCQX-2026010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60000.00最高限价(元):76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6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7月22日14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惠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28质疑联系人:唐亮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9771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毕龙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45458质疑联系人:唐国智质疑联系方式:1373528317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传真:0575-85209697联系人:张婷婷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招标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docx招标文件定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1).docx公平竞争自查表(呼吸机).pdf
2026-06-26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浙江省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文件关于地方债存续期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我院的浙江省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有关情况公开如下:浙江省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存续期对应项目情况表(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分项目)单位:亿元
2026-06-26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00263010110000058-HCQX-2026009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640000.00最高限价(元):64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6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惠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28质疑联系人:唐亮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9771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毕龙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45458质疑联系人:唐国智质疑联系方式:1373528317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传真:0575-85209697联系人:张婷婷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招标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docx招标文件定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2).docx公平竞争自查表(监护仪).pdf
2026-06-26
2026年温度变送器等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结果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度变送器、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6.16四、定标日期:2026.6.25五、询价结果:温度变送器中标供应商:杭州泽大仪器有限公司中标项目总价:8400元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中标供应商:绍兴市科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标项目总价:4350元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75-85397728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6.6.25
2026-06-25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废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6日。三、招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四、废标事项、内容及原因: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全域安防紧急处置系统项目,三家供应商未按要求将资格文件资料、商务技术文件资料单独封装。五、废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询价单位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七、联系事项联系人:保卫科联系电话:0575-85397933特此公告
2026-06-25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14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00263010110000057-HCQX-2026011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0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7月14日14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惠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397728质疑联系人:唐亮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9771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毕龙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45458质疑联系人:唐国智质疑联系方式:1373528317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传真:0575-85209697联系人:张婷婷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定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docx招标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docx公平竞争自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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