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率、治疗率、稳定率,降低重性精神疾病肇事肇祸发生率,12月4日,绍兴市精卫办组织督查工作组,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开展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访谈病人,重点督查各区、县(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绍兴市精神卫生工作规范(2014版)》、《绍兴市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方案》等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组听取并实地了解了各区、县(市)在重性精神疾病管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需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将集中反馈给相关部门落实解决。
本次督查情况反映,各区、县(市)对重性精神疾病管控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重性精神疾病专业机构能力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重性精神疾病联防联控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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