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越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文(越爱卫〔2014〕15号)对1个社区、7家单位进行了表彰,我院榜上有名,被命名为“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先进单位”。
11月份,越城区爱卫会根据《关于2014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越爱卫办〔2014〕1号)文件精神,按照《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对我院卫生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认为医院已基本符合“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先进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医院将以此荣誉为起点,再接再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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