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慈善总会:
由你会资助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万元,医院以该款设立:心灵阳光关爱基金;该基金的设立是党和政府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关爱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的一项爱心工程。为认真实施这项工程,根据中华慈善总会宗旨,特制订实施细则如下。
一、目标
切实履行中华慈善总会宗旨,认真制订绍兴市心灵阳光关爱基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定期上报。真正使特困精神病人得到心灵阳光关爱和帮助。
二、措施
(一)成立心灵阳光关爱基金管理组织
组长:田国强
成员:梁胜林 王顺铨 周幽屏 王肖莉 林峰
(二)建立制度
1、制订“心灵阳光关爱基金”管理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救助人员,做到“日日登记,例例在册”,中期自评。防保科审核。医院财务科管理本项资金,建立专帐专款专人负责制度,严格审核。
2、职能科室:防保科
(三)关爱对象:本院住院的特困精神病患者。
(四)申请程序
凡在本院住院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所在科室(病区)做好筛选。凭当地乡镇(街道)的特困证明(外地务工者凭单位开具的特困证明),向患者住院所在科室申请,所在科室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帮助申请患者填写救助申请表,交防保科审核,财务科具体执行。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科,一份交防保科,一份交注册室备案。
(五)救助标准
每人每次救助500-1500元(按所发生住院费调控)。
(六)要求
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违反绍兴市慈善总会章程、医院“心灵阳光关爱基金实施方案”,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心灵阳光关爱基金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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