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服药精神病人服药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规范开展我县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与治疗,保障社区服药精神病人的用药安全,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取得更好的康复效果,根据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686项目)工作的要求和绍兴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下发的《绍兴县2012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意见》(绍县公卫办〔2012〕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2年度重性精神病人社区服药方案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工作镇(街道)华舍、孙端、柯桥、杨汛桥、平水、齐贤、福全、稽东、王坛等九个镇(街道)。二、工作对象上述9个镇(街道)社区服药的精神病人。三、相关职责绍兴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精神卫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第七医院精神专科医生为病人进行复诊及服药方案调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当地精防办及各村(居委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道)人民医院要为病人免费提供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检查,空腹血糖检查等并做好病人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四、日程安排齐贤镇:6月14日至6月15日孙端镇:6月18日至6月19日杨汛桥镇:6月20日王坛镇:6月21日稽东镇:6月25日柯桥街道:6月26日平水镇:6月27日至6月28日福全镇:6月29日华舍街道:7月2日至7月3日
20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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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召开2011年上半年社区精防工作会议
7月20日下午,绍兴市精神卫生办公室在市第七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上半年社区精防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市区精防工作情况,并对《国家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参考用表》及《浙江省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统一用表》进行解读。会上,市第七医院田国强副院长就我市上半年精防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总结,肯定了半年工作情况。市精卫办王顺铨副主任解读了《国家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参考用表》及《浙江省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统一用表》,对表格的适用范围、使用流程、具体条款等注意事项一一作了解释,并积极回答了两级精防医生提出的问题,使其对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绍兴县疾控中心、越城区疾控中心、市区各镇(街道)的相关人员近20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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