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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派专家赴嵊州开展《精神卫生法》培训

发表日期:2013-05-16     新闻来源:公共卫生科
    《精神卫生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绍兴地区法律宣传工作,5月10日,我院副院长田国强赴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开展《精神卫生法》培训。嵊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钟璋花、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刘婉敏、嵊州各乡镇分管院长及精防医生等4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涉及广泛,从立法目的、思路、进程等方面对《精神卫生法》相关条例进行了详细地解读。
    据悉,截至2012年底,我市118个乡镇(街)共检出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数26891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压力的增加,精防工作形势将更加严峻。《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为保障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当前精神卫生工作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