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办、市精卫办对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管控工作开展联合督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与浙综委办[2014]8号文件精神,提高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率、治疗率、稳定率,降低重性精神疾病肇事肇祸发生率,日前,由市综治办韩宝安副主任和市卫生局金红柱副局长带队,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残联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管控工作开展联合督查。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问病人,重点督查了各区、县(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兴市精神卫生工作规范(2014版)》、《绍兴市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并实地了解了各区、县(市)在重性精神疾病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这次联合督查情况来看,各区、县(市)对重性精神疾病管控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对重性精神疾病联防联控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对重性精神疾病专业机构能力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